校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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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校中层领导人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党委组织部 2023-03-13 16:5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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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定于3月份举办中层领导人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现将培训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日程

1.校内教学安排

时 间

培训内容

地 点

3月16日

上午

9:00

开班仪式:校党委书记刘志军作开班动员讲话

D303

报告厅

9:30

专题报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笃行实干争创“双一流”

授课专家:校党委书记  刘志军

下午

15:00

专题报告: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授课专家:河南省委党校教授  康来云

D303

报告厅

晚上

19:00

个人自学:《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学习材料


3月17日

上午

9:00

专题报告:牢牢把握过去5年工作和新时代10年伟大变革的重要意义——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

授课专家: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室一级巡视员  王 文

D303

报告厅

下午

15:00

专题报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授课专家:校纪委书记  周相寅

D303

报告厅

2.校外教学安排

详见会场发放的《学员手册》。

二、培训对象

全体中层领导人员,包括转任同级的组织员、巡察(督查)专员。

三、有关要求

1.培训期间,请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中组部2019年新修订的《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安全保密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2.严格遵守组织纪律,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培训期间实行签到考勤,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必须严格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经分管(联系)校领导同意后,报组织部备案。

3.严格遵守学习纪律,服从统一安排。参加培训讲座请提前10分钟到场,按照指定位置就座,并自觉关闭随身携带的有声通讯工具,不在会议室内拨打接听电话,不随意走动。

4.请参会人员佩戴好口罩,做好防护,党员同志佩戴党徽;各单位办公室(综合科)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时参会。


联系人:张 芳 67756878;赵志洋 67756879



党委组织部

2023年3月13日


(责任编辑:朱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