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校内公告 >> 正文

关于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来源: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研究生院 2023-03-01 09:54 浏览:
摄影 审校
审核 分类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工作将于2023年3月10日正式启动,根据《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要求,为做好此项目选派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及申请条件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选拔一流学生,赴国外一流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导师”的要求,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

此项目为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23年选派规模另行公布。

申请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同时须满足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IB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6.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或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国外拟留学单位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二、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

三、选拔办法

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的整体要求,相关单位应紧密结合优秀人才培养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专家评审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察:

1.申请人综合素质。包括申请人的专业基础、学习成绩、经历及能力、综合表现、国际交流能力(含外语水平)和发展潜力等;

2.国外拟留学单位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水平及国际认可度;

3.国外导师的学术背景、领域内影响力、对往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的指导情况、同期指导的学生数量等。原则上国家留学基金委最多可新资助2名本项目同一留学身份人员在国外同一导师指导下学习。不支持国内外为同一导师人员的申请。

4.拟留学专业是否属于国家急需;是否为国外拟留学单位的优势或特色学科等;

5.出国留学必要性和学习计划的可行性;

6.所在单位的推荐意见及申请材料的准备情况等。

材料审核和专家评审等环节中任何一个环节未通过,均不被录取。

四、申报流程及材料要求

申报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请拟申报人员认真阅读相关附件要求,积极申报。申请人申请前务必确认学分、学籍等问题,以确保本人能在有效期内按时派出,出国时间无法得到保证的,本次不能申报。

申报人员须经导师和研究生院同意后,按项目规定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具体要求可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50)进行查询。

请申请人于3月31日17:00前提交由导师、研究生院同意并签字盖章盖章后的《河南工业大学在校生公派留学申请表》(附件1)、《河南工业大学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单位推荐意见表(学生)》(附件2)及相关纸质申请材料各2份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A20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iec@haut.edu.cn。

联系人:程老师67756052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研究生院

2023年2月28日

(责任编辑:朱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