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为进一步严肃职称评审工作纪律,净化职称评审环境,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
职称评审工作是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重要保证,涉及学校教职工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管理、协调和监督。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教育引导教职员工严格遵守相关纪律,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依规处置,坚决抵制歪风邪气。
二、严密组织,严格把关
参与职称评审的各部门要严密组织,落细落实工作措施,严格把控各程序环节,筑牢防线,坚守纪律底线。各学院和推荐单位应严格按照职称评审政策文件要求进行申报、推荐工作,切实履行审核推荐责任,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各单位推荐组成员和学校推荐(评审)委员会委员要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在推荐评审过程中做到客观、公正,严格回避制度。参与职称推荐评审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办事,严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与评审有关的事项;不得利用职务或工作之便为参评人员谋取利益;严禁索要、接受参评人员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等;严禁参加参评人员安排的宴请娱乐活动。
三、如实填报,公平竞争
职称申报人员应如实填报材料,实事求是总结工作业绩,严禁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伪造学历、资历、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明和工作业绩等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行为。申报人员要自觉维护职称评审纪律,坚决杜绝找人说情、走访、拉票、请客、送礼等违纪行为;严禁参评人员向学校有关人员送阅参评材料,严禁以指导填表等名义通过纸质、电话、短信、微信及电子邮件等媒介向有关人员介绍个人情况,递送评审简表等评审材料。
四、强化监管,从严查处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立足于“监督的再监督”,通过明察暗访、受理信访举报等形式,对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严格执纪问责,以有力的监督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评审环境。对接到的举报及检查发现的问题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诬告陷害等恶意举报行为者,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67756128(纪委)
监督信箱:gdjwjb@haut.edu.cn(纪委)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