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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级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来源:党委组织部 2022-09-29 18:5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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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22级新生党员档案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党材料审核

1.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安排专人及时做好新生党员的信息统计,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对新生党员入党全过程,档案材料进行认真、严格的审查,核实党员身份信息,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必须经过密封且加盖原单位党组织公章(个人携带党员档案未密封的不予审核)。

2.对新生党员要重点审核入党申请书和入党时年龄是否符合《党章》要求、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入党、异地入党(非学习或工作单位)培养发展、是否存在突击发展、材料填写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备、对新转入预备党员,还应审核预备期是否过期等现象。

3.审核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党员档案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党员推荐/团员推优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培训材料、积极分子期间思想汇报,发展对象培训材料,政治审查材料,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培养考察登记表,预备期思想汇报,转正申请书(正式党员),全程纪实材料(省内)等。

4.对入党材料缺失、手续不完备、材料不齐全或者填写混乱等问题,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与新生党员原所在党组织进行核实;经核实,对存在弄虚作假、异地入党、突击发展、带病入党等违规违纪发展党员情形的,要以书面形式报告党委组织部,经党委组织部确认后对其党员身份不予承认,将组织档案和组织关系退回原所在单位。

5.新生预备党员入校后隐瞒其预备党员身份、预备期满时回原所在党组织办理转正手续后,再作为正式党员转进的,不能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不予承认党员资格。

在审查过程中,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认真填写《河南工业大学新生党员资格审查登记表》(见附件1)和《2022级新生党员审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二、组织关系转接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对审核合格的党员,要及时为他们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对不符合要求的,暂时不予接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党员组织关系由河南省内党组织转入我校的,全程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网上审批,无需开具纸质介绍信;组织关系由河南省外党组织转入我校的,除需通过《系统》进行分段网上审批外,另需出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提供纸质版《党员信息采集表》(盖党组织印章),纸质版介绍信抬头名称为“中共河南工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去向:中共河南工业大学XXX学院委员会。

在报到前预备期已满的,一般应由原单位党组织办理转正手续后,再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我校。

三、办理程序及要求

1.新生党员入校报道后一个月内,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派专人统一到校党委组织部(行政办公楼A416房间)集中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持介绍信办理转接的省外新生党员由党委组织部录入到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再由各学院党委(党总支)完善信息,省内的组织关系直接通过系统接转。

2.未及时接转组织关系的新生党员,要督促其尽快接转。对于新转入党员,原则上应在党员入学第一学期内进行,因学生个人原因无故不接转或隐瞒其身份的,逾期不予办理接收手续。

3.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后,应将新转入党员编入一个党支部,安排正常的组织生活和学习活动。对新转入的预备党员,各相关学院党委(党总支)要给新生预备党员指派1-2名思想政治素质高的正式党员作培养联系人,负责预备期的培养考察工作。

四、相关事项

1.各学院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任务,指导负责同志做好新生党员档案审查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同时,做好新转入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以及入党积极分子的接续培养教育工作,对审查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各学院在10月30日前将《河南工业大学新生党员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1)和《2022级新生党员审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学院党委公章)上报学校党委组织部(行政办公楼A416房间),《2022级新生党员审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zzb@haut.edu.cn),没有新生党员的,要零数据报送。

3.工作中有情况或需要处理的问题,请及时与校党委组织部联系,联系电话:0371-67756557。


附件1:河南工业大学新生党员资格审查登记表

附件2:2022级新生党员审查情况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2022年9月29日


(责任编辑:朱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