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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中层干部2024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党委组织部 2024-12-12 17:5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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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依据学校中层干部年度考核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拟于近期开展学校中层干部2024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考用结合、奖惩分明,充分调动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树立讲担当、重担当、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

二、考核范围

年度考核的范围是全体中层干部。对属于下列情况的,按如下原则掌握:

(一)担任多项领导职务的领导干部,在承担主要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二)由学校派出学习、进修、培训等的领导干部,根据其学习培训、工作期间的表现在本单位进行考核。援派或挂职锻炼的领导干部,援派或挂职时间超过半年的由接收地方或单位进行考核,不足半年的,由所在单位进行考核。

(三)本年度内办理退休手续,实际工作时间不满半年的不再进行年度考核;工作时间超过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但不测评(需提交年度考核登记表)。

(四)年度内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中层干部,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党建工作成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履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开展统一战线工作情况、推进依法治校情况、参加党内政治生活和开展理论学习情况、主要工作完成情况等。

四、考核步骤

进行工作总结(2024年12月23日前)。各中层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总结年度工作,分别写出或填写:①中层领导班子工作总结(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②中层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③《河南工业大学人员考核表》(附件2)。其中,第①②③项材料纸质版,由各单位于12月23日下午18:00前统一报送党委组织部A405办公室,电子版以单位名字命名,发送到党委组织部邮箱zzb@haut.edu.cn ,联系电话:67756877;第①②项材料纸质版,由各单位在12月23日前同时报送校纪委A410办公室,电子版以单位名字命名,发送到校纪委邮箱jwb@haut.edu.cn,电话:67756820。

开展群众测评(暂定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学校考核组主持下,采取中层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代表本单位述职或者中层领导干部分别述职的方式,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述职(机关党委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在此基础上由参会教职工对中层领导班子及干部年度工作进行民主测评。组织员和巡察(督查)专员在所在党支部进行。具体时间考核另行通知

组织中层干部互评(与处级单位年度综合工作考核测评会一并进行)。召开全体中层干部会议,中层干部依据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和处级单位大会述职情况进行互评。

校领导考评。校领导对全校中层干部进行考核测评。

五、考核结果

依据中层干部个人测评情况、处级单位目标管理考核评分情况、干部个人和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考核情况等,由校党委研究确定干部个人考核等次。

六、有关说明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测评结果由校纪委负责统计,将对考核结果靠后的中层领导班子和个人进行约谈。

(二)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等依据。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综合量化排序在后10%的,由分管或联系的校领导进行谈话。民主测评优秀合格率低于2/3者,将进行深入调查,作出组织处理。



党委组织部

2024年12月12日

(责任编辑:晁宇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