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2022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告对象
1.党政管理部门、群团组织、科研学术单位、教学辅助单位、后勤服务单位和临时机构的处级干部;
2.教学单位的党委书记、副书记;
上述范围中已退出现职、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仍需填报。
二、填报要求
1.填报前,务必认真学习《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填表须知、《报告表》每一事项下方的填写说明、以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避免出现报告不准、不全、不实的情况。
2.2022年继续填报的领导干部,应按照《报告表》每一事项表格下方的填写说明,属于延续性的内容,分别填写是否有变化,如有变化,应报告相应的变化具体情况。
3.填报时,报告人需亲笔、如实、规范、工整填写,并在《报告表》封面和封底处、《指南》封底处签名,填报日期具体到日。
4.易出错问题:一是您的子女因升学导致学校变化,或从学生变为就业,要准确填报;二是准确填报您的子女是否为“非共同生活子女”,与后续是否填报子女房产、股票等信息有关;三是要区分“无变化”和“无此类情况”,避免出现漏报现象;四是今年中组部对《报告表》进行修订,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做了细化区分,请依据不同情况进行填报。
5.特别说明:2020年开始,中共中央组织部全面加强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查核力度,河南省委组织部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单位查核一致率不得低于95%,对查核不一致的领导干部,将按照“两项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三、纪律要求
1.认真学习。各基层党委和各单位要组织集中学习“两项法规”和《填报指南》,引导有关干部准确把握有关要求,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2.规范报告。属于填报范围的处级领导干部要实事求是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确保报告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其他事宜
1.时间安排。各基层党委和各单位请于1月17日到党委组织部(办公楼A405室)统一领取《报告表》和《指南》,并于1月21日以部门为单位将填写好的《报告表》和《指南》送交党委组织部(办公楼A405房间)。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宋威0371-67756278、18623719507。
党委组织部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