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8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年度职称工作安排,现将报送职称申报材料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
(一)申报材料
1.学科推荐单位审核签字的《河南工业大学2021年度职称报名汇总表》《评审简表》《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一式2份)《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学术刊物、著作审核表》《河南工业大学担任辅导员、班主任(导师)证明》。
2.第一学历(位)证书,最高学历(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如需提供),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若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级别存在转评,还需转评前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教师资格证书(高校教师系列)及《评审简表》中所填其他相关证书。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论文著作(含所在学科组审核签章的检索页;专业检索机构检索收录证明),项目,专利,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申报系列(专业)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证明,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以上材料均提交原件。
3.申报教师系列人员准备教学教案1份,申报实验系列人员准备实验教案2份(教案是复印件、打印件的须加盖教务处公章)。
(二)其他要准备的申报材料
1.申报教师系列系列正高级职称人员
指定送审代表性成果2项(每项成果一式3份),《河南工业大学代表性成果外审登记表》《代表性成果外审鉴定意见表》一式3份(以上材料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破格人员、申报教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为本科生授课情况表》1份,个人业务自传10份。
2.破格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
所在单位需提交反映其业绩成果的专题推荐报告,个人业务自传10份。
3.申报突出贡献人才职称考核认定人员及绿色通道人员
所在单位需提交反映其业绩成果的专题推荐报告,《河南省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称审核表》及表格所填写信息的相关支撑材料。
4.申报已具备职称新入职人员
《河南工业大学新入职已具备职称人员信息汇总表》《河南工业大学新入职已具备职称人员信息登记表》及表格所填写信息的相关支撑材料。
申报评审材料一人一袋,因申报材料均为原件且内容较多,请申报人尽量准备能够封口的材料袋,材料袋颜色以浅色为宜,方便用标号笔在袋子外面注明单位、申报专业、申报级别、姓名(例,XX学院,XX专业,副教授,张三)。
二、工作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学科推荐单位初审(12月7-8日)
1.个人在熟悉职称申报政策、条件、程序的基础上,向学科推荐单位报名,提交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作出承诺。
2.各学科推荐单位成立职称申报材料专家审核小组,对申报人申报材料和业绩成果(含论文重复率)等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报人员的参评材料进行公开展示。
(二)申报材料复核(12月7-10日)
1.12月7日-8日12:00前,申报人携带评审简表及相关申报表格、业绩成果原件到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研究生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复核。其中教学相关业绩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复核,科研相关业绩由科技处、社科处复核,指导学生竞赛业绩由团委、就业创业中心复核,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学生工作成果等业绩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复核(涉及学工部、团委材料在行政楼B717室复核)。
复核完毕后,请申报人到莲花街校区行政楼B717室提交申报材料,并将复核后的评审简表纸质版、电子版及其他相关申报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报学科推荐单位汇总,申报职称认定人员按照要求一并提交认定材料。
请申报教师系列正高级人员务必在12月7日17:00前提交代表性成果外审材料。
2.12月9日上午10:00前,各学科推荐单位将审核签字后的《2021年度申报职称人员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统一将申报汇总表、申报人评审简表、相关申报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师资科邮箱rscszk@vip.163.com。
3.12月9日前,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组成的职称申报材料专家审核委员会,对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根据工作进度,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4.12月10日前,人事处组织申报教师系列正高级人员代表性成果外审。
(三)民主评议(12月10日前)
1.申报人所在单位成立职称评审民主评议领导小组,负责民主评议工作。学院评议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其它部门评议小组由该单位所在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民主评议按照《河南工业大学职称推荐评审民主评议办法》执行。
2.请各单位于12月10日17:00前将申报人师德师风考核报告(含申报人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师德师风、敬业精神、业务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所做贡献等)、《民主评议汇总表》纸质版报送人事处师资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
(四)学科评议推荐(12月20日前)
1.各学科评议推荐单位结合《河南工业大学职称自主评审实施方案(修订)》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学科职称推荐方案及实施细则。学科推荐单位成立学科评议推荐小组,原则上不少于9人,一般由本学科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另须1名学科评议推荐小组以外人员(应具有高级职称)担任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代表,负责民主监督工作。
2.各学科推荐单位组织学科相关申报人员进行讲课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请各学科推荐单位于12月20日12:00前,将下列材料纸质版报人事处师资科:
(1)学科评议推荐小组成员名单、推荐方案及实施细则;
(2)通过推荐人员《评审简表》纸质版2份、讲课答辩材料;
(3)《评议推荐小组推荐结果表》;
(4)本单位开展“公平、展示、考核、评议、监督”情况报告1份。
以上日程安排若有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
三、有关要求
1.根据河南省人社厅有关要求,本年度教师(实验人员)职称自主评审会采用线上评审方式进行。请各位申报人员准备申报材料的同时,提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提前扫描存档,以便后期上传系统。
2.为保证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顺利有序开展,请各推荐单位及申报人严格按照有关工作程序及时间节点组织实施相关工作,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如有疑问,请致电人事处师资科。
办公电话:67756898
办公地点:行政楼A306-2
电子邮箱:rscszk@vip.163.com
人事处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