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4年第三批病退(退职)鉴定工作已开始,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范围、对象
因病完全丧失工作(劳动)能力,要求提前退休、退职的在职人员。
二、申报条件、时间
1.申请因病提前退休(职)鉴定的人员,需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医疗期满或终结后确诊患有难以治愈的疾病。
2.申请因病提前退休(职)鉴定的人员,原则上应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工作年限满10年。
3.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日—11月15日。
三、收费标准
鉴定费:300元/人·次。
四、申请材料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一份(电子版见河南省人社厅官网→业务专栏→劳动能力鉴定→下载专区),贴职工本人近期免冠照一寸照片,加盖学校公章,职工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医疗机构公章)。
3.器质性精神疾病需提供2年以上系统治疗病历,非器质性精神疾病需提供5年以上系统治疗病历,癫痫需提交1年以上系统治疗病历。
4.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职工本人书写的个人申请,需所在部门领导签字,并加盖所在部门公章。
以上材料请在规定时间内交至人事处劳资科,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五、组织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时,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
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详情请到劳资科(办公楼A305)查阅。
联系电话: 67756897
人事处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