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为做好我校2024级新生党员档案审核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党材料审核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对新生党员入党全过程档案材料进行认真、严格审查,核实党员身份信息,新生党员档案材料必须经过密封且加盖原单位党组织公章(个人携带党员档案未密封的不予审核)。
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对新生党员严格进行资格审查。要重点审核入党申请书和入党时年龄是否符合《党章》要求、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是否存在异地发展、是否存在突击发展、入党材料是否齐全、有关栏目填写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备、对新转入预备党员,还应审核预备期是否过期,材料、档案是否存在伪造、篡改情况等现象,省内发展的党员应严格按照“双推双评三全程”的要求审查。审查过程中要认真填写《新生党员资格审查登记表》和《新生党员审查情况汇总表》。
3.对入党材料不齐全、材料缺失、手续不完备、程序不规范的党员,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与新生党员原所在党组织进行调查核实,调查要有记录。经核实,对存在弄虚作假、异地入党、突击发展、带病入党等违规违纪发展党员情形的,要以书面形式报告党委组织部,经党委组织部确认后对其党员身份不予承认,将组织档案和组织关系退回原所在单位。
新生预备党员入校后故意隐瞒其预备党员身份、预备期满时回原所在党组织办理转正手续后,再作为正式党员转进的,不能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不予承认党员资格。
二、组织关系转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对审核合格的党员,指派专人统一到校党委组织部(A416室)集中办理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当前,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关系转接子系统已全面开通运行,一律线上转接;对部分省外尚未开通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单位,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还需要新生党员持有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在报到前预备期已满的,一般应由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办理转正手续后,再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我校。
未及时接转组织关系的新生党员,要督促其尽快接转。
三、认真做好教育管理工作
1.对入党材料审查合格的新生党员,要及时将其编入一个党支部,安排参加组织生活,加强教育管理。
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对材料齐全的入党积极分子,新转入的预备党员,党支部应指派2名正式党员作培养联系人,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同时,做好新转入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接续培养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时间安排
9月11日—9月27日前,各学院党委进行材料审查阶段;
9月28日,上报相关材料。
五、有关要求
1.对于新转入党员,原则上应在党员入学第一学期内进行,因学生个人原因无故不转或隐瞒其身份的,逾期不予办理接收手续。2.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安排专人及时做好新生党员的信息统计,指导负责同志做好新生党员档案审查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对审查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审查结束后,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形成2024级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工作报告(对整体审查情况和结果简要概述),连同《河南工业大学新生党员审查登记表》(附件1)和《河南工业大学新生党员资格审查汇总表》(附件2)等材料纸质版(加盖学院党委公章),于9月28日前,一并报送党委组织部。《2024级新生党员审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b@haut.edu.cn,没有新生党员的学院,要零数据报送。
联系电话:0371-67756557
党委组织部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