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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挑战杯”竞赛指导暨 科技创新宣讲交流团的通知

来源: 2021-06-04 11:1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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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组委会通知,为进一步提升“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所称国赛、省赛均指本赛事)的群众性、交流性,加强不同地区、高校间青年学生科技创新的工作交流和经验分享,帮助广大青年学生提升参与“挑战杯”竞赛的热情和能力,大赛组委会拟建立“挑战杯”竞赛指导暨科技创新宣讲交流团。

一、成员推荐

通过个人自荐、组织推荐模式。可以是高校教师或在读学生。符合条件的个人自愿申请加入交流团,其所在高校审核推荐并在后续予以工作支持,省级团委汇总高校推荐表后集中反馈团中央青年发展部。推荐成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科创经验丰富。如为高校教师,需曾获得“挑战杯”竞赛国赛优秀指导教师,或曾作为国赛特等奖作品、一等奖作品指导教师,或曾累计三届(含)以上指导作品参赛并作品在国赛或省赛中获奖。如为在读学生,需曾获得“挑战杯”竞赛国赛特等奖或一等奖,或省赛最高奖项。

3. 交流能力较好。能够深入浅出地指导学生如何选题,如何形成、完善高水平的课外学术科技作品,或如何提升学校整体科技创新氛围和水平等。

二、宣讲模式

采用“巡回宣讲”或“特邀宣讲”两种模式。

(一)巡回宣讲

团中央青年发展部负责统筹省级团委或高校团委的有关需求、交流团成员时间安排等,适时开展巡回宣讲。

(二)特邀宣讲

按照“双向选择、精准匹配”原则开展。团中央青年发展部负责统筹协调。

1. 提出申请。交流团建立后,省级团委或高校团委可依需求提出申请,邀请交流团成员交流授课。

2. 确定授课人员。团中央青年发展部根据情况,按照“直接匹配、征询成员意见”或“发布需求、成员报名参与”方式,确定授课人员。

3. 实地授课。提出申请省级团委或高校团委与授课人员直接对接,确定行程安排等并开展授课。

6月5日前,各学院将推荐表(见附件)、曾获得“优秀指导教师”称号或作品获奖等相关情况的证书扫描件打包发送至tw@haut.edu.cn。

联系人:校团委社团部(大学生科技创新部)李凯歌67756006

共青团河南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1年6月4日

(责任编辑:梁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