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和对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进行验收的通知
各学院:
现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和对国家级、省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进行验收的工作。为顺利完成申报及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的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深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构建以项目驱动为载体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体系。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定相关工作人员,负责组织项目的申报、遴选、报送、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等工作。学校将在校级立项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项目。
二、项目申报
(一)项目类型
“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为进一步突出学校办学优势与特色,2021年度学校将从立项项目中遴选涉粮重点支持项目3项,予以重点支持,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重点支持领域项目。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人为我校在校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已获得项目立项且未结题者不在申报之列。鼓励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名学生只能主持一个项目,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团队参与学生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每个项目配备指导教师1-2名,创业项目鼓励配备企业导师。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二)申报材料报送
1.项目负责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根据项目申报类型填写《创新项目申报表》(附件1)或《创业项目申报表》(附件2),学院组织遴选,择优推荐参加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评审。
2.学院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3),并将盖章后的汇总表一式一份于2021年6月7日12:00之前报送教务处(办公楼B211房间),同时提交电子版至67756655@haut.edu.cn。
3.学院推荐项目由指导教师登录“项目在线申报与评审系统”(用户名密码为本人超星学习通账号密码),网址:http://haut.zlgc2.chaoxing.com/(或者登录教务处主页,点击左侧快速链接)进入系统进行项目申报,《申报表》请上传PDF格式,系统申报时间为2021年6月5日0:00至2021年6月6日24:00(系统使用详见附件4)。
(三)其他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必须由指导教师负责组织学生团队申报,同时,学院确定一位联络人于报送材料前加入“工大大创项目工作群”(QQ群号:761179282),后续网络填报等工作由联络人负责传达。
2.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为推进产学合作育人,教育部组织了有关企业与高校共同实施产学合作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各学院可根据情况积极组织学生向企业申报(项目指南将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主页上另行发布)。
三、项目验收
为了解项目工作进展情况、总结项目成果、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学校决定对立项的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进行结项验收(两年期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对于省级及以上验收优秀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择优推荐申报“河南省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优秀成果奖。
(一)验收范围
1.2019年度国家级、省级两年期(或延期)建设项目结项验收;
2.2020年度国家级、省级一年期建设项目结项验收;
3.2020年度国家级、省级两年期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建设成效显著的项目可提前结项;
4.2019年参与结项项目、2020年度国家级、省级、校级立项项目;(名单详见附件5)
5.国家级、省级项目验收通过后,可免于校级层面验收。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根据验收范围项目负责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填写《国家级、省级项目结题表》(附件6)、《国家级、省级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7)、《校级项目结题表》(附件8)。
2.所有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项目申报人由指导教师于2021年6月5日至2021年6月6日期间需登录“项目在线申报与评审系统”(用户名密码为本人超星学习通账号密码),网址:http://haut.zlgc2.chaoxing.com/(或者登录教务处主页,点击左侧快速链接,账号密码为校内统一认证账号密码)进入系统按项目类别提交结项材料和中期检查材料。
3.参与验收的项目,项目信息原则上不允许更改,若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继续研究项目,或指导教师因故不能履行指导任务的,由学院出具证明,变更负责人(或项目成员)和指导教师签字,学院盖章后于材料提交前报送至教务处(办公楼B211房间)。
(三)其他
1.2019年度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必须参与验收,不再延期。2020年度一年建设期的立项项目原则上不延期,如有特殊情况出具延期说明。
2.凡无故不参加结项和中期检查的项目,视为项目主持人自动放弃项目的研究工作,该项目予以撤销。
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按时报送材料。
联系人:赵红月 67756659 赵辛轶 67756659
附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材料报送信息表
教务处 学生工作部 校团委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