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的决策部署,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青年学生先进典型,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比例
(一)评选表彰对象: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及学生班集体。
(二)先进班集体:在学院范围内统一评选,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班级总数的15%。
(二)“十佳优良学风班” :从本年度推荐的先进班集体中产生。2000人以下的学院推荐1个班、2000人以上的学院推荐1-2个班参加评选。
(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学院范围内统一评选,每项评选名额分别不超过学院总人数的10%和6%。
(四)“十佳优良学风标兵”、 “十佳自强标兵” :从本年度推荐的校级先进个人中产生。2000人以下的学院各推荐1人、2000人以上的学院各推荐1-2人参加评选。
(五)“十佳创新创业标兵”。由学院评选推荐。2000人以下的学院各推荐1人、2000人以上的学院推荐1-2人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先进班集体、“十佳优良学风班” “十佳优良学风标兵”“十佳自强标兵” “十佳创新创业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严格按照《河南工业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政学〔2017〕13号)要求,开展评选工作。对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集体和个人,成绩突出的,可优先推荐。
三、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4月25日18:00之前,请各学院将公示后的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学生事务中心学生科25306房间,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邮箱:xsc@haut.edu.cn。联系人:马老师(67756348)。
(二)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按要求填写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8),学院按推荐顺序填写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见附件9)。
(三)“十佳优良学风班” “十佳优良学风标兵” “十佳自强标兵”和“十佳创新创业标兵”推荐材料要求:
1.“十佳优良学风班”申报材料包括:
①《十佳优良学风班申请审批表》,班级名称必须规范完整;
②班级总结(不少于2000字);
③班级学风建设的具体措施;
④班级考勤情况;
⑤《班级情况一览表》;
⑥评奖年度两门以上主要课程任课教师对班级学习状况的评价;
⑦评奖年度两个学期全班学生成绩一览表;
⑧班级参加党校学习并已结业的学生名单;
⑨集体奖荣誉证书复印件。
2.“十佳优良学风标兵”、“十佳自强标兵” 和“十佳创新创业标兵” 申报材料包括:
①《十佳优良学风标兵申请审批表》、《十佳自强标兵申请审批表》、《十佳创新创业标兵申请审批表》;
②评奖年度候选人事迹简介(用第三人称、200字以内)和完整具体的个人事迹材料(用第三人称,不少于2000字)。材料应实事求是,事迹要有具体素材和依据,具有典型性;
③评奖年度两个学期成绩单;
④各项荣誉证书或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四)学院须一并报送加盖学院党委公章的公示材料。
四、有关要求
开展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对引导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弘扬民族精神、提升道德修养、促进全面发展及推动和谐校园建设等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格评选推荐条件和标准,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学院评选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必须经全院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审批。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鼓励他们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要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激励更多的青年学生在学习先进典型中提高综合素质,健康成长成才。
党委学生工作部 校团委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