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更新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库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河南省教育厅拟面向全省本科高校遴选更新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条件
(一)范围对象
我校在岗教师。
(二)基本条件
1.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熟悉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相关政策规定。
2.师德高尚,公道正派。
3.具有扎实的本学科(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从事本学科(领域)教学(研究)工作10年以上,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5.年龄在40-60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面试工作。
二、遴选名额
推荐名额不限,面试专家学科分类表详见附件1。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逐级推荐。
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确定推荐人选,经学校遴选后报河南省教育厅。
(二)省级审查,专家入库。
河南省教育厅对各高校上报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组织专项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颁发专家证书,加入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库。
四、其他事宜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遴选推荐工作,把师德标准放在首位。要对推荐纳入面试专家库的人员加强管理。设置有附件1所含艺术类、生物科学类、地球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材料科学类、土建类、轻工纺织食品类、工学其他类、农林水产类学科的单位,应确保相关学科人选。
(二)遴选工作结束后,河南省教育厅会将结果通知到各高校。入库专家须服从管理,遵守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过程中的各项保密规定及规章制度,严格履行职责。
(三)河南省教育厅将加强对高校教师资格面试专家库的管理,准确把握专家动态,及时更新信息。凡被抽调并确认为面试考官的人员,不得无故拒绝承担面试工作。两次无特殊原因不履行或者不能胜任面试考官工作任务的,将取消面试考官资格,在数据库剔除,并将该情况与教师师德表现相挂钩。
五、报送材料时间
请各单位将《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家推荐表》(附件2)、《专家信息导入EXCEL模板》(附件3)纸质版于4月9日前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A306-2),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
邮箱:rscszk@vip.163.com
联系电话:67756898
人事处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