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因学校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为加强工作统筹和集中领导,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提高工作效率,落实好各项工作部署,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校级各类工作委员会和领导小组进行梳理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本次规范调整工作对象为截至2021年3月底,成立的常设工作委员会和领导小组,具体包括:
1.依据上级要求需要设立的;
2.根据学校工作实际需要设立的;
3.应当设立尚未设立的。
二、工作步骤
本次清理规范调整工作由学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1.调查摸底阶段(2021年3月31日前)。为方便各部门查阅,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对2004年以来以学校文件(含党委发文、行政发文)成立的常设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进行全面摸底统计,供各单位、部门参考。有关摸底统计情况,请各单位到党委办公室A705办公室领取。
2.各单位自查上报(2021年4月15日前)。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规范调整要求,对挂靠本单位或办公室设在本单位的常设工作委员会和领导小组进行调整。根据学校领导、党委常委最新分工,对成员组成进行调整规范,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于4月15日(星期四)前将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学校党委办公室机要科。报送内容及格式详见附件。
3.审核发布(2021年4月底)。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对各部门报送的各工作委员会和领导小组进行梳理核实,汇总后提交党委常委会研究。会议审议通过的常设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按程序以正式文件形式予以发布。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本次常设工作委员会和领导小组规范调整工作是学校党委的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确保工作和责任落到实处。
2.认真梳理,及时报送。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紧扣时间节点,做好自查和报送工作,确保清理规范调整工作优质高效完成。
联系人:范新爱
联系电话:67756680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