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2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教办学〔2021〕42号)要求和《河南工业大学学生手册》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推荐和河南工业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及比例
(一)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范围及比例
1.评选推荐范围:被评为我校202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者;
2.评选推荐名额:2021年度应届毕业生人数的2%,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河南工业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2021年全校国家计划内全日制普通应届毕业生;
2.评选比例:评选名额不超过学院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0%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具有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责任感,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勤奋好学,品学兼优,专业课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所修课程未出现不及格情况;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尊重老师,团结同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曾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服务乡村振兴,主动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社会公益服务活动,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创新创业意识较强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
5.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下,主动作为,勇挑重担,乐于奉献,敢于迎难而上的毕业生,优先评选。
三、评选办法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2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及《河南工业大学学生奖励规定》、《河南工业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要求,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各学院要根据分配名额推荐,并经全院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审批,河南省优秀应届毕业生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育厅审批。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1.择优预选。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评选出“优秀应届毕业生”预选名单;
2.资格审查。各学院对“优秀应届毕业生”预选名单进行毕业资格及相关信息审查,做到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
3.公示。(1)学院公示。资格审查后的预选名单须进行学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2)学校公示。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河南工业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和《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附件2和附件3,A4纸型正反面打印纸质稿2份)、《河南工业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汇总表》和《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汇总表》(附件4和附件5,加盖公章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于4月1日前报送学校就业创业中心。学校审核后进行校内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典型事迹材料。在报送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时,每学院同时报送至少1名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要求不少于2000字,写作规范,可直接发表),后期在学校就业创业信息网和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予以宣传,择优报送河南省教育厅。
6.审定及上报。经学校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省教育厅审批。
7.荣誉及表彰。经审批通过后获得荣誉证书,并将相应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装入毕业生档案。
8.取消资格。毕业离校前如出现结业、未取得毕业资格以及违反法律和校规校纪等不适合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相关情况的,学院须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和相关审批材料退回就业创业中心。
联系人:袁秀娈
联系电话:0371-67756066
附件:
1.202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额分配表
2.河南工业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3.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4.河南工业大学优秀应届毕业生汇总表
5.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汇总表
就业创业中心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