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做好年底结账,顺利开展财务决算工作,现将2020年年底财务结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部门日常业务和课题项目经费报销时间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10日。2020年未能报销的票据,可延迟至2021年5月31日前继续报销。
2.学生省级校级资助金发放、校内教职工劳务发放业务报销时间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18日。
3.涉及学校运转的水电气暖费用、职工社会保障费用、集中采购业务、基建工程业务报销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25日。
4.停账期间采用公务卡结算的业务请注意还款时间,未报销的公务卡账务请在还款日之前自行还款,以免产生罚息。
5.2021年寒假放假前开账时间根据年底结账具体情况和放假时间另行通知。
感谢全校师生对财务处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财务处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