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豫高办〔2019〕39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于10月21日至11月21日期间开展以“健康青春你我,奉献伟大祖国”为主题的“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月”(以下简称“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健康青春你我,奉献伟大祖国
二、活动时间
2019年10月21—11月21日
三、活动内容
组织开展心理普查。要组织对全院学生开展心理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心理普查重点对新生开展心理普查,掌握了解新生心理状态,及时帮助学生尽早适应大学生活。
开展心理咨询活动。要结合学校和学生心理实际,以院系或班级为单位,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及时疏导学生存在的心理困惑和疑虑,有效提升心理辅导和心理咨询的质量和水平。
有针对性开展心理知识培训。要以培育积极向上、理性平和的健康心态为目标,分层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知识的培训,帮助学生掌握心理常识和疏导技巧,锻造良好心理素质。
组织专家报告。活动月期间,可以邀请心理健康教育领域的专家学者或有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报告讲座。
组织参观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要组织广大学生尤其是新生参观院二级辅导站和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作为入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已建二级辅导站的作用,增强亲近感,做到学生熟知、师生共享。
四、活动要求
1.请各学院切实加强领导,重点结合各自学院实际和师生心理状况,突出本院特色,确保活动顺利实施。要以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周为契机,努力拓展活动内容,充分发挥学院二级辅导站的功能和作用,努力培养师生良好心理素质。
2.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学校广播、电视、校刊、校报以及校园网站、手机客户端等各类宣传媒体,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活动评比
活动结束后,将以学院为单位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评比,评出特等奖2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
六、其他事项
请各学院于11月26日前,将本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的开展情况统计表、总结及照片以电子文本的形式报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人:耿俊杰,联系电话:67756353,电子信箱:xlzx@haut.edu.cn
学生处
二Ο一九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