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教职工考勤的有关规定,各单位请于2019年9月2日下午4:00前报送由职工本人签名的报到签名表和7月份考勤,请假人员请附领导签批的《请假审批表》,未请假且未报到人员按旷工处理报送,特殊情况单位需在报送时做情况说明,人员不能缺漏,编外人员需单列报送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
人事处2019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