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校内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省级基层教学组织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2019-08-22 17:22 浏览:
摄影 审校
审核 分类

相关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河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验收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19〕391号)(见附件1)要求,现对我校省级优秀和合格基层教学组织验收工作做以下安排:

一、验收范围

对2017年度立项的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进行考核验收,对2018年报送教育厅备案的合格基层教学组织进行复核验收(名单见附件2)。

二、验收方式

在学院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将派出检查组以查看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对省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和合格基层教学组织进行预验收,重点考察基层教学组织的经费投入及使用效益,有关规章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教学组织、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践教学、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师教学发展等工作情况。对没有达到省级优秀或合格基层教学组织标准的,学校要求限期整改。

三、验收要求

相关学院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标准(试行)》《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认定标准(试行)》(见附件3和附件4),根据基层教学组织立项建设任务书目标要求,做好自查工作,并填报《河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自查总结报告》《河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自查总结报告》(见附件5)。

四、时间安排

1.请相关学院将《河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自查总结报告》《河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自查总结报告》一式三份于9月17日之前报送至教务处B211房间,电子版发至67756655@haut.edu.cn。

2.学校将于9月18日—9月20日期间安排检查组查看资料并进行实地考察验收。

3.相关学院根据检查组反馈意见进行整改,10月10日将《河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自查总结报告》一式三份(要求白色磨砂封皮,胶装)、《河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自查总结报告》一式一份交至教务处B211,同时发送电子版。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河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验收工作的通知》

2.基层教学组织验收名单

3.《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标准(试行)》

4.《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认定标准(试行)》

5.《河南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自查总结报告》

教务处
2019年8月22日

(责任编辑:g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