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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2019-08-13 12:0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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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预通知》(教办人﹝2019﹞39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推荐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推荐范围

1.先进集体推荐范围为学校内设二级机构。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不再参加评选。

2.“河南省模范教师”“河南省优秀教师”的推荐范围为学校专任教师,即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3.“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河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范围为学校党政管理人员。

担任副厅级(含)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不参加先进工作者推荐。校领导和二级机构负责人不得申报“河南省模范教师”“河南省优秀教师”。

曾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称号的人员(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劳动模范等)、全国优秀教师、省级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级优秀教师等,不再参加推荐。已获得以上荣誉的人员近5 年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评。

(二)推荐名额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推荐名额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6名(其中,模范教师2人,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1人,优秀教师2人,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

二、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

详见附件。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部门推荐报告一份(部门盖章);

2.《推荐对象汇总表》(见附件,部门盖章,1份);《推荐审批表》(见附件,2份);相关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合格证书等各类证件及证书复印件1套(装订)。上述材料须统一装袋(材料袋封面须注明:推荐单位、候选对象单位、姓名、申报荣誉等)。并通过工作邮件报送电子文档。

3.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和简要事迹(报送电子文档)。

时值假期,时间紧,请各部门认真组织推荐评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务必于8月15日(周四)下午15:00—17:30报送至行政楼A313人事处人事科。

联系人:吴国清

联系电话:0371-67756896 18623719982

电子邮箱:rsk@haut.edu.cn

人事处
2019年8月13日

(责任编辑:g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