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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登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二级管理员信息的通知

来源: 2018-03-26 14:5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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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启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电子证书的通知》文件精神,为积极推进“互联网+继续教育”工作,按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要求,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部门)指定一人作为本单位(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负责人,填写《河南工业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管理员备案表》(见附件),请于3月30日前将《备案表》纸质版提交人事处师资科A305室,电子版发至师资科邮箱(rscszk@vip.163.com)。

二、自2017年12月1日起全省统一启用电子证书,原印制的纸质证书过渡使用至2019年10月30日自行作废。继续教育电子证书涉及的全校各单位(部门)的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含人事代理及非事业编制人员)。证书主要记载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和岗位聘任(聘用)、工作考核、职业注册、申请各种奖项等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部门)高度重视,及时申报。

人事处
2018年3月26日

(责任编辑:李国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