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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学校建筑物公共空间管理与使用的通知

来源:安全工作委员会 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2023-12-13 17:2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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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建筑物大厅、走廊、连廊、楼梯、过道、地下室、露台和楼顶等公共空间是建筑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师生开展教学、科研和日常生活的安全保障。近期,学校在公共用房专项核查及消防检查中发现,存在部分楼宇大厅、连廊、地下室等公共空间被相关单位封闭建设、隔断、围挡用作办公、活动场所,通信运营商在建筑物楼顶建设通信基站、通信机房等情况,对建筑物结构、使用和消防等造成较大隐患。

为确保师生安全,营造舒适、整洁的校园环境,学校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建筑楼宇使用的检查、监督和管理。针对各类侵占公共空间、影响疏散通行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请相关单位配合,限期整改、有序拆除。今后,各单位未经学校审批,一律不得改变公用房结构及公共空间原貌。

特此通知。


安全工作委员会     
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13日    

(责任编辑:李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