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第十二批河南省优秀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23〕57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第十二批河南省优秀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函〔2023〕76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省优秀专家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我校在职在岗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为学校发展和河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特别是近五年来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尚在5年管理届期内的第十批、第十一批省优秀专家不列入推荐范围。
二、推荐名额
根据通知要求,我校推荐人选名额为2名。
三、推荐条件
矢志爱国奉献,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弘扬爱国奋斗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德才兼备、为人正派,爱岗敬业、成绩突出,在同行业内有较高认可度和较大影响力。需全职在校工作1年以上,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两院”院士一般不超过68周岁,中原学者一般不超过60周岁。重点推荐以下人选:
1.在豫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4.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5.国家重点人才计划入选者;
6.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
7.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
8.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9.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奖个人;
10.中原学者;
11.河南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
12.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13.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14.长期在县(市)基层一线工作,取得突出成绩或做出卓越贡献的专家人才;
15.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
四、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自愿报名。
2.所在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3.专家评审。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按照推荐条件进行评审,提出推荐人选建议名单。
4.党委研究。校党委研究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和推荐排序。
5.公示上报。对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的拟推荐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有关部门上报推荐人选有关材料。
五、有关要求
1.选拔省优秀专家,是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导向性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积极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报名。
2.上报的推荐材料包括:(1)《第十二批河南省优秀专家申报书》(一式6份);(2)附件材料一式两份(材料清单附后,A4纸双面打印,简单装订);(3)推荐人选汇总表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材料上报时间:10月27日12:00前。纸质材料报党委组织部A405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zzb@haut.edu.cn。
联系人:周贝贝,电话:0371-67756278。
党委组织部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