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河南省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检查工作方案》(豫市监〔2023〕65号)的相关精神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自2021年秋季开学以来,围绕教育收费公示、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社会反映的其他突出问题等方面的教育收费情况的排查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自查并填报《2023年自查自纠情况表》,于9月22日18点前将统计表纸质版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交至财务处A21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gn@haut.edu.cn。
联系人:吴国年
联系电话:67756683
财务处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