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校内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省派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党委组织部 2023-08-23 06:30 浏览:
摄影 审校
审核 分类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求,鼓励引导更多优秀人才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贡献才智、建功立业,按照《关于选派博士服务团下基层挂职服务锻炼的意见》(豫组〔2001〕62号)、《河南省干部挂职锻炼工作管理办法》(豫组通〔2017〕2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省派博士服务团成员推荐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坚持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坚持精准对接、按需选派、双向选择,优先满足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需要。

二、人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

2.作风扎实,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3.具有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3年以上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3年8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对乡村振兴急需专业的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挂职岗位和期限

博士服务团挂职岗位由接收单位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出,重点向县(市、区)开发区、专业性较强的基层事业单位、成长性较好的科技型企业等一线倾斜,不派往行政机关,拟派入单位及具体岗位可参见2023年河南省博士服务团需求汇总表(附件3)。挂职期限为1年。挂职期满后,原则上不再延长。如工作确有需要,可由派入单位和我校相关单位协商,采取其他方式继续合作。

四、工作待遇

博士服务团成员挂职服务锻炼期间,不转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是中共党员的,按有关规定转移组织关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校内各项待遇不变,保留其原工作岗位,在干部使用、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方面与学校同级同类人员一样对待。挂职服务锻炼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德才表现、服务锻炼业绩,作为干部选拔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挂职服务锻炼期满,回学校工作。挂职期间,博士服务团成员原则上不再承担学校相关工作任务。

五、选派程序及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对照人选条件、专业需求和人才队伍实际,确定初步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填写《博士服务团人选推荐表》(附件1)(双面彩色打印,一式两份,“推荐单位意见”处无需盖章)、《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并于8月28日12:00前将纸质版报党委组织部A4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zzb@haut.edu.cn邮箱。

2.党委组织部对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把关,由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学校推荐人选,并上报省委组织部。

联系人:周贝贝 联系电话:15036068658



党委组织部

2023年8月23日


(责任编辑:朱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