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鉴于我校部分中层领导人员选任工作已经结束,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根据《河南工业大学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河工大党发〔2023〕26号),现就上交因私出国(境)证件工作通知如下:
一、上交证件的人员范围
1.因私出国(境)证件未在党委组织部集中保管的新提任的中层领导人员;
2.未将因私出国(境)证件上交党委组织部集中保管的现任中层领导人员、科级人员。
二、工作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本单位现任中层领导人员、科级人员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进行再次排查,做到不漏一人,应交尽交,确保领导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个人“零持有”。
2.学校全体现任中层领导人员、科级人员需主动配合工作,对违反出国(境)证件管理规定,拒不如实上交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3.对本次排查出个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但未上交集中保管的现任中层领导人员、科级人员,要督促其本人于7月18日前将有关证件交至党委组织部A405办公室。如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尚在有效期内)遗失等情况,应书面说明原因,由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后报党委组织部,本人及时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证件注销手续。已过期证件无需上交。联系人:周贝贝,电话:0371-67756278。
党委组织部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