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
根据《河南工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方案》(河工大党发〔2022〕92号)和《河南工业大学关于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职能部门近期重点工作安排》(河工大党办发〔2023〕5号)要求,全面推动学术型人才培养体系建设,迎接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职能部门审核评估自评自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工作组人员构成
组 长:党委书记 校长
副组长:各分管校领导
成 员:学校评估办公室副主任、党委巡察办公室主任、部分学院院长
二、检查时间、地点
(一)检查时间:2023年7月11日
(二)检查地点:莲花街校区学术报告中心D203会议室
三、检查内容
(一)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自评自建情况。
(二)《职能部门近期重点工作安排》(河工大党办发〔2023〕5号)中各项评建任务完成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综合检查采取现场查阅职能部门提交的纸质材料和听取PPT汇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PPT汇报内容主要为本部门围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进行制度建设、工作支持、迎评促建等方面情况。
五、检查说明
(一)汇报分组:第一组(河工大党办发〔2023〕5号文件中的18个部门)上午8:30开始汇报,每个部门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第二组(其他职能部门)下午2:30开始汇报,每个部门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汇报顺序详见附件。
(二)意见反馈:现场反馈和会后反馈结合。现场反馈由校领导在听取汇报后进行综合点评;会后反馈由专家组根据各单位汇报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和后续工作建议。
六、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负责人进行汇报,每一组中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全程参加本组检查活动,学习和听取其他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二)检查组成员对各职能部门提交材料和汇报情况做出书面评价并留存归档。
(三)前期提交的PPT汇报稿和支撑材料如有修改,各部门请于7月6日中午12点前将修改后的汇报稿、支撑材料以及汇报PPT,一并发送到评估办邮箱pjb@haut.edu.cn。如未重新提交,则视为以前期提交的汇报材料为准。
(四)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评估办公室,联系人:苏洁,联系电话:67756700,地址:行政楼B611。
评估办公室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