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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就业创业中心 2023-05-29 09:3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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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有关精神,确保2023届毕业生就业数据真实准确,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2023届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核查时间:6月-8月

二、核查范围

全体2023年毕业生(含结业生)

三、核查内容

1.就业状况真实性。核实确认毕业生就业动向是否与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系统中就业信息一致;对就业单位存在疑问的,特别是毕业生就业单位与专业存在明显不符或不合理、毕业生集中到“过小”单位就业等情况的要重点核查。

2.就业材料规范性。核查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系统中的就业数据是否都有对应的就业材料,所属就业类别的材料是否规范,信息完整、有效。

3.就业信息准确性。核查录入信息与纸质材料信息是否一致;单位名称与公章是否一致;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是否准确、真实;单位性质、就业状况、单位地址是否正确;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毕业生联系方式等信息是否有效。

4.重点群体就业情况。检查重点群体毕业生“3个3”帮扶台账记录填写情况;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进展是否更新及时;是否填写未落实毕业去向原因。

5.未就业群体跟踪指导。各学院要安排专人负责,加强与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联系,持续做好岗位推荐、就业指导和跟踪服务工作;掌握毕业生毕业去向界定标准(附件1)和毕业去向“7个率”统计标准(附件2),做好就业数据精确统计。

四、核查方式及安排

(一)学院核查

1.全面自查就业材料,审核上报就业数据。要严格审核上报的就业统计数据及材料,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毕业去向全面自查。

2.做好核查工作台账,动态追踪就业进展。要准确掌握每位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和就业进展,精确统计,按时提交核查工作台账记录。

3.做好未就业数据统计,精准帮扶充分就业。精确统计待就业和暂不就业毕业生信息,做好离校后的就业帮扶。

4.做好毕业去向查询指导,及时反馈更正就业去向。要告知毕业生在学信网上查询本人毕业去向的方法,对其在毕业去向方面的信息如实反馈,对不准确或有变化的信息要认真核实后及时更正更新。

各学院分别于6月10日、8月10日提交学院自查报告(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学院副书记、毕业班辅导员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到25115办公室。

(二)学校核查

1.信息审核。6月-8月,持续对各学院就业信息进行逐一审核,将有问题的信息及时反馈至就业工作微信群、QQ群。

2.小程序核查。6月-7月,通过工作啦小程序工作就业核查端口,面向毕业生开展就业数据反馈,问题数据将反馈学院进行核实更正更新。

3.电话核查。7月-8月,通过电话方式与已就业毕业生核实确认就业去向,问题数据将反馈学院进行核实更正更新。

(三)上级核查

教育部、教育厅将定期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信息专项核查,将通过联系毕业生本人及就业单位,比对学校报送就业数据信息真实性,并与工商部门核对就业企业工商注册信息,就业数据全覆盖专项抽查,核实就业信息合理性、真实性。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就业统计责任制

各学院党政领导是就业统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就业数据统计工作,充分认识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担当,树立红线意识、规矩意识,严肃工作纪律,扎实做好就业统计核查工作,确保毕业生就业数据真实可靠。

(二)坚决执行就业工作“四不准”规定

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四不准”的规定:即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三)全面加强就业数据日常监管

教育部已在学信网开通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去向落实情况查询服务,每年7月-8月供学生自查。省教育厅和学校分别设立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主动接受师生监督。省教育厅监督电话(0371-65795072),河南工业大学监督电话(0371-67756066),请各学院及时告知所有毕业生。


就业创业中心
2023年5月29日


(责任编辑:李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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