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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的通知

来源: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3-05-25 18:4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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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编报2023年全省市厅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的通知》,为做好我校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管理工作,现就申报2023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定计划应遵循的原则

根据2023年中央外办、外交部以及省委、省政府有关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系列通知精神,此次因公临时出国计划编报坚持以下原则:

(一)严格按照“根据工作需要,确有必要出访”和“因事定人、人事相符”原则确定出访任务、国家和人员。

(二)坚持任务导向,优先编报“两个服务、两个符合、两个领城”的出访计划,即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和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符合省委“十大战略”和省委、省政府招商引资“四个专班”和“四个方向”,涉及对外经贸合作领域和人文友好交流领域的出访团组。

(三)严格控制党政人员出访,杜绝无明确公务目的、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重复性出访,不得安排与本职工作无关或应由下级和专业人员执行的任务。严禁携带配偶子女同行。严禁持因私护照出国(境)执行公务。

请各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申报因公出国(境)计划,经学校审核汇总后上报省委外办。无计划或计划外团组出访,将不予受理。

二、计划申报的具体要求和说明

(一)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实行预算管理,未安排预算的团组不纳入计划。(费用标准见附件2)

(二)各单位申报的教学科研类计划包括一般包括: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不得安排一般性、考察性、照顾性出访,产禁变相公款旅游,严控赴“热门”国家、世界旅游热点国家和地区出访。

(三)每个团组要明确率团人员的单位和职务,不得安排与出访任务无关的人员由访。申报团组计划应明确团长姓名、职务职称,参团人员不能明确到人的,要明确到团组人数。出访任务要真实具体,人员少而精。访团组总人数不得超过6人,出访1国不超过5天,出访2国不超过8天(均包含抵离境时间)。

(四)根据省委外办要求,因公出国团组审批手续严格,办理周期一般为5-6周,学术科研团组应在拟出访日期前2个月呈报国际处。因此,此次申报计划团组的实际出访日期应不早于8月15日。

(五)专程赴与我国陆地接壤的毗邻国家及部分周边国家的出访团组,按计划单列类申报。

三、材料报送

1.各出访团组务必认真详实填写《2023年度教学科研类计划备案表》(附件1),报所在单位审核、汇总,由本单位领导(各学院需书记、院长双签;行政科研部门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核签字盖章。

2.请各单位于20235月26下午17点前将汇总材料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A206办公室,同时电子版压缩命名为“某单位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电子文档拷贝报送至行政办公楼206,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程老师电话:0371-67756029

附件:1、2023年度教学科研类计划备案表

2、各国家和地区住宿、伙食、公杂费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3年5月25日

(责任编辑:朱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