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和相关部门:
为扎实推进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根据《河南工业大学本专科教学听课管理规定》文件要求,请各教学单位和相关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如下:
一、材料内容
《河南工业大学领导干部听课记录本》
二、材料要求
(一)管理服务干部
教务处(招生工作办公室)处级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学工部、就业创业中心、发展规划处、人事处、实验室管理处、团委等处级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
(二)教学单位干部
教学单位处级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其中分管教学领导不少于10次。
三、提交要求
(一)2023年6月1日前提交2020-2021学年第1学期、2020-2021学年第2学期、2021-2022学年第1学期、2021-2022学年第2学期、2022-2023学年第1学期等5个学期《听课记录本》。
(二)2023年7月1日前提交2022-2023学年第2学期《听课记录本》。
四、报送地点及联系方式
请各单位收集提交本单位处级领导干部的《听课记录本》,提交至办公楼B611房间。如需空白听课记录本,请到B611领取。
联系人:刘士华,电话:18623710862。
党委组织部 人事处 评估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