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互联网+教育”的部署要求,加快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着力构建典型引领、示范带动的发展格局,省教育厅将接续实施2023年度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具体见附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1.积极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推动“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的深入融合”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发挥优秀信息化成果的示范作用。
2.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学习、研究教育信息化理论、技术,参与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推动各学科与信息技术的交叉融合。
3.深入挖掘我校教育信息化研究和应用成果,推动信息化成果的深化和提升,推动信息化领域的创新发展。
二、评选要求
1.成果类别和奖项等次: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分为理论研究成果、创新应用成果两个类别,分设壹等奖和贰等奖两个等次。
2.成果形式和时间范围:理论研究成果(包括论文类成果、著作类成果、调研报告或研究报告),其中论文类成果发表出版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5日;著作类成果出版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调研(研究)报告生成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创新应用成果包括区域类应用成果(要求2021年1月1日前已开始应用)、学校类应用成果。(注:成果具体要求见附件)
3.我校推荐指标为10项,每名成果完成人限牵头申报1项,参与申报不超过2项。
4.入选“2022年度教育数字化转型优秀案例”的案例直接纳入本次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奖授奖对象,入选单位请填写《河南省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奖申请书(创新应用成果2023年度)》主动申报,未申报的不予授奖,具体评奖等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
三、工作流程
1.宣传发动:校内各单位应及时传达,鼓励个人或团队积极对相关成果进行总结、申报。
2.提交纸质材料:5月22日18:00前将纸质版《河南省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申请书》提交至信息化管理中心E103室。电子版发送至wg@haut.edu.cn,申请书以“单位+成果负责人名字+理论研究成果或创新应用成果”命名。
3.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提交的信息化优秀成果通过评审方式遴选确定。
4.网上公示: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对拟推荐成果网上公示。
5.在线申报:通过评审的信息化优秀成果,由成果负责人通过学校系统管理员分配的账号登录系统http://www.rcloud.gov.cn进行网上申报。填报《河南省教育信息化优秀成果申请书》,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视频、图片等)压缩包。
四、其它事项
1.联系人:于俊伟、张玉杰 联系方式:67756352
2.申报人员也可加入网络服务教师QQ群641693967进行咨询交流。
信息化管理中心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