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定于2023年4月11日下午召开教育帮扶与乡村振兴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4月11日(周二)下午16:30
二、会议地点
行政楼A515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校领导;
2.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校长办公室、人事处、科技处、社科处、校工会、校团委、招生办公室、教育培训学院、后勤服务中心、粮油食品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管理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法学院等教育帮扶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党委办公室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