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23年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氛围,树立安全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现将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部署、主动作为,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警示。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强化责任担当,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层层传导压力,让遵规守纪成为全校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坚决抵制“四风”反弹回潮,树立绿色文明安全的祭扫新风。
二、严守纪律规矩,筑牢思想防线
清明节期间,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规党纪,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或接受基层单位安排的宴请、住宿;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到私人会所聚会;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格执纪问责
校纪委和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纪检委员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节日期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私车公养、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对典型案件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切实巩固改进作风的成效。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单位和部门,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责任,持续传递越往后要求越严、执纪越严的信号。
附件:河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6起违规旅游典型问题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jdzjzfyw/gnyw/article9c90832f7b9d4502804296e47422ceb5.html
举报监督电话:67756128
举报监督邮箱:gdjwjb@haut.edu.cn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