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拔工作现已正式启动,资助项目包括公派研究生项目(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和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学校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及学生积极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各类项目,提升师资队伍和人才培养整体水平,促进学校国际化发展。为做好此项目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派研究生项目
(一)选派计划及资助内容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选拔一流的学生,到国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机构或学科专业,师从一流导师的要求,着眼于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2025年选派规模另行通知。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国内外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公开选拔。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面向全国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选拔。
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学制、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但如果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超过48个月,资助期限最多为48个月,留学期限超出资助期限者,超出期间的费用由留学人员自理。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4.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依托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
5.留学人员应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
(二)申请条件
1.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条件
(1)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2)行政机关、科研机构、国内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的证明。选拔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4.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申请条件
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5.以上两类申请人,申请时须符合相应语言要求。
(三)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
(四)选拔办法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根据指南要求开展资格审查和材料评审工作,将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统一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3.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
二、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
(一)选派计划及条件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充分调动博士生导师积极性;加强对派出博士生专业学习方面的检查和指导;促进国内外学科交流及科研合作项目的建立与开展,2025年继续实施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
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交流访问期限及资助期限为一个月。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岁(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已获国外大学或机构正式邀请信,邀请方须为派出学生的外方指导教师或外方指导教师所在院校/科研机构。2025年选派规模另行公布。
(二)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资助按高级研究学者标准执行。
(三)选拔办法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2.申请人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重点支持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请拟申报人员认真阅读相关附件要求,积极申报。申请人申请前务必确认学分、学籍等问题,以确保本人能在有效期内按时派出。出国时间无法得到保证的,本次不能申报。
2.在校学生申报,须经导师、所在学院、研究生院、党委学工部签字同意;教师科研人员申报,须经院长、书记双签同意;在校职务是科级、处级干部的申请人,需所在单位党政领导审批同意后向学校组织部提交申请,获批后方可进行公派出国资格申请,后续根据学校组织部规定执行出国任务。
3.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10日0时-4月1日14时,所有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指南要求准备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确保齐全、真实有效。
四.报送材料及方式
1.身份为教职工的申请人员请填写附件1《河南工业大学教职工公派留学申请表》(签字盖章)和附件2《河南工业大学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单位推荐意见表(教师用)》(签字盖章),并准备一套上传系统的申报材料完整版PDF(系统导出的申报表+上传附件)。
2.身份为在校生的申请人员请填写附件3《河南工业大学在校生公派留学申请表》(签字盖章)和附件4《河南工业大学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单位推荐意见表(学生用)》(签字盖章),并准备一套上传系统的申报材料完整版PDF(系统导出的申报表+上传附件)。
3.请于3月14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2份提交至行政楼A204办公室,电子版以“姓名+学院+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命名压缩包及邮件标题,发送至iec@haut.edu.cn。
联系人:宋老师 67756687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