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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科技副县(市、区)长 博士服务团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

来源:党委组织部 2024-08-02 16:2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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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加强 创新资源统筹和力量组织,推动更多科技人才深入一线、深 入企业、深入产业,实现科技创新与地方发展深度融合,根据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科技副县(市、区)长、博士服务团推荐报名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校推荐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和规模

科技副县(市、区)长、省博士服务团成员主要从专业技术人员及科技管理人员中选派。选派规模由上级相关部门根据各地需求、挂职人选推荐和意向性对接情况确定。

二、人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担当、作风扎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科技副县(市、区)长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有胜任工作的 组织协调和领导能力,有开拓创新精神;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具有 县(处)级职务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以中青年干部为主,年龄一般不超过48周岁(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省博士服务团成员条件

1.具有扎实学识,熟悉学术前沿和发展趋势,有较强的 学术团队组织能力;

2.具有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3年以上且具有高级 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对乡村振兴急需专业的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挂职岗位和期限

科技副县(市、区)长选派人员挂任县(市、区)人民政府副职,不占领导班子职数,主管县(市、区)科技和人才方面的工作,参与所在县(市、区)承担的国家、省重大科技项目和重点工程项目的论证和决策,拟接收县(市、区)参见《科技副县(市、区)长需求汇总表》(附件5)。挂职期限2年,期满后返回原单位工作。

省博士服务团成员挂职岗位由接收单位根据地方经济 社会发展需要提出,重点向县(市、区)开发区、专业性较强的基层事业单位、成长性较好的科技型企业等一线倾斜,不派往行政机关,拟接收单位及具体岗位可参见《博士服务团需求汇总表》(附件6)。挂职期限为1年,挂职期满后,原则上不再延长。如工作确有需要,可由派入单位和我校相关单位协商,采取其他方式继续合作。

四、工作待遇

科技副县(市、区)长、省博士服务团成员挂职期间,不转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是中共党员的,按有关规定转移组织关系,按要求参加挂职单位党的组织生活;校内各项待遇不变,保留其原工作岗位,在干部使用、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方面与学校同级同类人员一样对待,同等条件尽可能优先考虑。挂职服务锻炼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德才表现、服务锻炼业绩,作为干部选拔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挂职期间,原则上不再承担学校工作任务,省博士服务团成员一般不得参加学校或派入单位一周以上的外出培训。

五、选派程序及要求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要对照人选条件、专业需求和人才队伍实际,分别确定科技副县(市、区)长、博士服务团初步推荐人选,同时加强对推荐人选的审核把关。

2.经所在单位推荐并审核合格的人员,填写《科技副县(市、区)长推荐表》(附件1)或《博士服务团人选推荐表》(附件3)(双面彩色打印,一式两份,“推荐单位意见”栏无需盖章),推荐单位填写《科技副县(市、区)长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或《博士服务团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需加盖推荐人员所在单位公章),以上材料纸质版请于8月6日12:00前交至党委组织部A405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zzb@haut.edu.cn邮箱。各单位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3.经学校研究确定的推荐人选,按程序将有关材料上报省委组织部。

联系人:周贝贝   联系电话:15036068658

党委组织部

2024年8月2日

(责任编辑:朱存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