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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使用培训的通知

来源:宣传部 2020-11-20 18:4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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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使用培训的通知(〔2020〕35号)、省委高校工委、教育厅关于做好《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使用培训的通知(〔2020〕607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使用培训,重点帮助参训人员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重大意义,充分运用《讲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

二、培训对象

1.任课教师。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师、形势与政策课教师。

2.干部教师代表。校领导、职能部门正职、学院党委书记、各单位已报名参加培训的老师。

三、培训时间

2020年11月23日—24日,日程安排见附件。

四、培训方式及地点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培训采取网络直播方式。河南工业大学设两个分会场。任课教师在马克思主义学院会议室3号楼3512会场、干部教师代表在行政办公楼D205会场参加培训。

五、培训考核

采取线上答题的方式进行考核。培训结束后,任课教师于11月27日前登录培训网站(http//xjy.enetedu.com)进行实名注册并答题,干部教师代表不需参加考核。任课教师考核合格的,将获得教育部教材局和教师工作司颁发的培训证书。干部教师代表只参加直播学习,不用考试,不发证。

六、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提前通知参训人员研读《讲义》,切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工作落到实处。

2.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学校疫情常态化防控规定,服从指挥、统筹安排。参训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培训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接触史、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或其他疑似情况者,不得参加培训。

3.请各参会人员上午8:45,下午1:20前到达指定会场,按照台签指定位置就座并签到。

附件:《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使用培训日程安排


党委宣传部
2020年11月20日


(责任编辑:张广乐)

  • 附件【日程安排.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