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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2020-11-17 10:4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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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20〕26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师资格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河南省内高等学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专任教学人员、专职辅导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二)具备中国公民身份。在我省高等学校担任或拟担任教学工作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提出申请。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查询)。

(六)参加2020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

(七)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以及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以上人员(统称“免试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二、认定流程和时间

(一)网报

网报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11月23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报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申报,网站开放时间为每天的7:00-24:00。个人网报操作流程详见《河南省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附件1)。网报结束后保存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二)体检

1.体检人员范围

申请河南省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

2.体检地点

河南中医学院二附院体检中心(东风路6号)

联系人:刘永生

联系电话:60908755,13526563699

3.时间安排及要求

体检时间为11月18日—21日,每日早上6:40—9:00(空腹,请勿吃饭、喝水)。

参加体检的人员要按照体检机构的相关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2份(正反面打印,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体检表上照片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照片一致,请提前填写好个人基本信息)参加体检。女士尽量避开例假期,特殊情况可在交表时告知体检中心工作人员。不到指定机构体检者,其体检结论不予认可。教师资格体检结果由学校统一领取。

(三)报送材料要求及时间

1.个人提交材料

申请认定人员提供个人材料,建立一人二档,原件、复印件分别独立装袋,原件待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审验后退还,档案袋均要粘贴封面(附件2,个人仅填写姓名、学校、院系、申请任教学科,其余不填),两份档案内需提供的各项材料和排放顺序须一致,具体如下: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高校教师资格考试、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及学位认证报告。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除提供原件证书外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仅包含合同首页、申请人个人信息页、岗位信息页和合同签署页即可。

(5)单位人事关系隶属证明(附件3,由个人填写信息,任教学科所在单位签字盖章,报送后由人事处统一盖章)。

(6)副教授以上职称、师范专业证明材料、国培合格证书(免试人员提供)。

(7)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报后保存打印)。

(8)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须与网报上传照片、体检表照片一致,照片背面标明学校名称、院系名称及申请人姓名)。

2.所在单位提交材料

请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填写《河南工业大学2020 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体检人员汇总表》(附件4),签字盖章后报送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

3.报送材料时间

此次认定工作时间紧,人员多,请各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人员,以免错过报送时间。

单位报送材料时间:11月20日前;个人报送材料时间:11月23日—24日。

报送地点:行政楼A312室;

联系电话:67756898;

电子邮箱:rscszk@vip.163.com。


人事处
2020年11月17日


(责任编辑:张广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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