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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科研人员保密承诺书签订工作的通知

来源:党办 2020-11-12 16:0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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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切实提高高校科研人员保密意识,落实保密责任,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现就签订保密承诺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人员范围

1.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科研人员;

2.具有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

3.科技处、社科处、研究生院、科研学术机构等单位全体人员。

二、签订工作要求

1保密承诺书(见附件)一式两份,学校保密委、单位各一份,采用集体签订方式,认真保管,长期保存。

2新进入涉密岗位的工作人员或符合签订范围的教师,上岗和离岗前均须签订保密承诺书,离岗后须接受脱密期管理。

3在职人员保密承诺书由各单位(学院或机关处室、教辅单位)组织签订,离岗人员保密承诺书由人事处组织签订。

4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实行保密承诺制度,切实做好保密承诺书的签订和执行工作。签订保密承诺书之前,各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保密教育,确保熟悉保密承诺内容,掌握必要的保密知识。要加强保密承诺的监督管理,切实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对违反保密承诺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5各单位请于11月25日前将保密承诺书报送行政楼A705党委办公室(只报送一份)


附件:科研人员保密承诺书

党委办公室
2020.11.12


(责任编辑:包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