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编制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2020-2022年支出规划的通知》精神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总体要求,现就做好学校2020-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支出规划编制和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支出规划编制工作
专项资金规划周期为三年,实行滚动管理,每年在上年编制的规划基础上调整并延伸一年,提高预算安排的前瞻性、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编制2020-2022年支出规划,是在上年编制的2019-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支出规划的基础上,调整2020、2021年支出规划,新增编制2022年支出规划,形成2020-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支出规划。
(一)调整原2020-2021年支出规划
在学校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2019-2021年支出规划的基础上,调整完善2020、2021年支出规划。2020、2021年预算控制额度按2019年财政厅实际下达资金额度的115%安排。调整完善2020、2021年支出规划时,要严格控制新增、删减、调整原规划项目,调整幅度原则上不超过20%。
(二)新增编制2022年支出规划
1、项目预申报
专项资金支持地方高校深化改革和内涵式发展,加强教学实验平台、科研平台、实践基地、公共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等,提高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支持推进一流学科建设等。
各单位(学院)根据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方向,结合学校、学院十三五发展规划和现状,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将根据学校、学院自身财力每年滚动编制的三年财政规划和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建设项目统筹考虑,确定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建设项目,进行建设项目的预申报,填写《河南工业大学项目申报表》,并简要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阐明项目实施的背景及必要性、项目实现的预期目标及效益、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方案、项目支出预算(涉及设备购置的建设项目,要求提供设备购置计划表,单一项目预算额度原则上不低于100万元)等,于2019年12月6日上午12:00前将立项申请书交财务处计划科,纳入专项资金备选项目库管理。
2、建设项目遴选
12月6日以后,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项目评审,从备选项目库中初步遴选建设项目,报经校领导研究同意后纳入专项资金支出规划。
3、人员培训、集中撰写项目申报书
被遴选纳入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支出规划的建设项目,项目申报单位要按要求撰写项目申报书,详细阐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建设目标与建设内容、资金预算、项目实施组织及进度安排、预期效益分析、保障措施等。
财务处将对项目申报单位材料撰写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集中撰写申报材料。培训和集中撰写材料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2019年度专项资金建设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2019年度实施的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建设项目,项目单位要根据《河南工业大学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并于2019年12月20日前向财务处计划科提交绩效自评报告,12月20日后,财务处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建设项目的绩效评价。
三、有关要求
(一)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是我校获得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主渠道,也是我校建设项目经费的重要来源,各单位要认真研读有关文件精神,在充分研讨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和发展目标申报建设项目。
(二)鼓励各单位贯彻落实协同创新精神,可联合校内的单位共同申报项目,但要明确项目的主要负责单位。
(三)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由相关职能部门归口管理,归口管理部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和学院对项目从遴选、采购、实施、绩效评价等进行全过程管理。
省级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研究生院,教学实验平台建设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实验室管理处,科研平台建设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科技处,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教务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资产与后勤处。
财务处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