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校内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8年校级、院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务处 2019-12-02 18:54 浏览:
摄影 审校
审核 分类

各学院:

为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促进教学成果的应用和交流推广,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校、院两级教改项目的结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决定对2018年校级、院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具体事项如下:

一、结项范围

(一)2018年度学校立项的课程专项且通过课程评估的项目;

(二)2018年度学院立项文件中确定的且立项满一年的项目;

(三)2016年度校级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未结项项目。

二、结项条件

参与校级、院级结项的项目均需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研究成果。

(一)2018年度校级课程专项项目

1.完成教改立项时约定的研究任务,并提交结项书。

2.研究期内公开发表(录用)教改论文1篇,并注明“河南工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资助项目”。

(二)2018年度院级立项项目

院级项目结项要求由学院制定,学院验收合格后若达到以下要求可参与学校组织的项目验收。

1.改革内容在教学实践中应用,产生较好效果。

2.完成教改立项时约定的研究任务,并提交结题报告(不少于1万字)。

3.研究期内公开发表与项目研究内容和教育教学相关的教改论文1篇,论文采稿通知无效。

(三)2016年度校级资助项目

1.完成教改立项时约定的研究任务,并提交结题报告(不少于1万字)。

2.学校全额资助项目的负责人及成员应在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一篇(或在CN期刊上发表三篇以上且来源期刊不能相同)与课题内容有关的研究论文,校院共同资助项目的负责人及成员应在国内CN期刊上至少发表一篇研究论文,所有相关成果应注明“河南工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资助项目”。论文采稿通知无效。

三、结项方法

(一)校级项目

参与学校验收的项目采用学院初审和学校验收相结合的方式,在初审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二)院级项目

学院组建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评审组,采用专家会议评审方式进行评审。专家组在审议材料和评议的基础上,提出结项意见。未完成研究目标和任务者,不予通过结项。

四、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校级项目

1.参与校级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需要填写《河南工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申请书》(见附件),完成结题报告。

2.项目负责人须按立项申请书的要求完成研究任务,形成研究成果,包括结题报告、研究论文(著作)或其他成果。

3.成果为教材的,提供封面、版权、提要、目录复印件;成果为论文的,提供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和正文复印件;其他成果形式请提供相应证书、照片、说明等佐证材料的复印件。材料A4纸打印或复印,并合订成册。

4.提交材料需用厚牛皮纸袋装好,每袋限装一个项目材料(结项申请书3份,支撑材料合订本1份),结项申请书需填写单位意见,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支撑材料合订本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将《结项申请书》封面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二)院级项目

1.申请院级结项的项目负责人根据学院的结项要求填写《项目结项书》(可参照校级结项书,具体结项书模板以学院公布为准),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2.在学院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申请参与学校组织的验收项目,按照校级结项材料报送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学院需在12月11日之前将参与校级验收项目的结项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办公楼B211房间),报送项目材料的同时提交院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文件。同时发送项目结项申请书电子版至67756655@haut.edu.cn,文件名格式为:“学院名+主持人姓名”。各学院收齐审核后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并采用学院名称命名。


附件1:河南工业大学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结项申请书(2018年度项目适用)

附件2:河南工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结项申请书(2016年度项目适用)


教务处

2019年12月2日



(责任编辑:李国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