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意见》和省高校纪工委《关于对省管高校开展以案促改、“6-45”问题整改等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省高校纪工委纪工委近期将组织督查组赴部分省管高校督导检查以案促改、主题教育等工作。为积极配合上级做好专项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自查
各基层党委、各单位要全面深入开展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内容为:
(一)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
1.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接受警示教育,开展专题学习、查摆剖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情况。
2.党员干部充分利用违纪违法案件反面教材,紧密联系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刻汲取教训,打扫思想灰尘,进行“党性体检”情况。
3.深入查摆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账、进行对账销号情况。
4.组织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情况。
5.针对以案促改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情况。
6.以案促改工作的经验做法、特色亮点、主要成效,存在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
(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落实情况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迎接此次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是落实省委、省纪委关于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要求的重要举措,是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要手段。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督导检查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和配合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自查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紧扣主题,深挖细查工作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加强整改落实,着力在提升工作实效上下功夫,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请各基层党委、各单位将在自查的基础上形成的报告于2019年9月24日下午5:00前加盖公章后报送办公楼A705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db@haut.edu.cn信箱。
党委办公室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