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教学、科研条件,学校拟对部分科研经费购置仪器设备给予1:1配套投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套范围
1、用个人科研经费购置单价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仪器设备。
2、该仪器设备适合用于学校教学、科研。
3、所购设备需能入学校资产帐,完全属于学校资产。
4、教师、研究人员承担的市(厅)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不含学校立项)和各类横向科研项目。
二、配套程序
1、申报人填写科研经费购置设备配套申请表(实验室管理处网站“相关下载”栏目处下载)。
2、科技处审核拟购设备是否符合科研管理相关规定及项目经费情况。
3、实验室管理处审核拟购设备市场价值及能否用于学校教学、科研。
4、主管校长审批后提交招标采购。
5、设备到货、验收后,货款的50%从科研项目经费中支出,50%从配套专项经费支出。
三、其他事项
1、配套经费每年独立预算,当年经费使用完毕后不再审批新项目。
2、其他未尽事项请联系实验室管理处办公室谢老师,电话67756880。
实验室管理处 科技处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