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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科研经费购置大型仪器设备给予配套投入的通知

来源: 2019-09-19 17:0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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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改善教学、科研条件,学校拟对部分科研经费购置仪器设备给予1:1配套投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套范围

1、用个人科研经费购置单价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仪器设备。

2、该仪器设备适合用于学校教学、科研。

3、所购设备需能入学校资产帐,完全属于学校资产。

4、教师、研究人员承担的市(厅)级及以上纵向科研项目(不含学校立项)和各类横向科研项目。

二、配套程序

1、申报人填写科研经费购置设备配套申请表(实验室管理处网站“相关下载”栏目处下载)。

2、科技处审核拟购设备是否符合科研管理相关规定及项目经费情况。

3、实验室管理处审核拟购设备市场价值及能否用于学校教学、科研。

4、主管校长审批后提交招标采购。

5、设备到货、验收后,货款的50%从科研项目经费中支出,50%从配套专项经费支出。

三、其他事项

1、配套经费每年独立预算,当年经费使用完毕后不再审批新项目。

2、其他未尽事项请联系实验室管理处办公室谢老师,电话67756880。

实验室管理处 科技处

2019年9月19日



(责任编辑:李国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