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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仪器设备采购合同签订办法的通知

来源:校长办公室 2019-04-04 08:4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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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及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申购者的专业优势和积极性,经学校研究,确定了我校仪器设备采购合同送审和签订的办法和流程。望各部门及各学院按如下流程执行。

1、招标公示结束后,由中标商凭《中标通知书》到实验室管理处签订供货合同草稿;

2、合同草稿经项目负责人(设备申购者)确认后,在《河南工业大学合同送审表》上签字确认;

3、《河南工业大学合同送审表》经实验室管理处设备采购科初审签字后送审计处审核;

4、经审计处审核后的合同(如要修改,按要求修改后),由项目(设备申购)经费主管部门负责人或学院院长签字后,凭审计报告到校长办公室加盖河南工业大学合同专用章。

5、合同生效后,各部门及各学院项目负责人应及时联系中标商,按时到实验室管理处进行合同备案、履行合同,及时验收入账并做好支付工作。

该办法从2019年4月8日试行。

校长办公室 实验室管理处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日

(责任编辑:李国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