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赴台交流以及在豫对台交流活动项目计划申报的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厅的紧急要求,为做好2019年度我校教职工赴台交流活动管理工作,现就申报2019年度赴台交流项目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定计划应遵循的原则。
坚持“因事定人、人事相符”的原则。请各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申报赴台交流计划,经学校审核汇总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及河南省委台办领导小组。无计划或计划外团组出访,将不予受理。
严格控制党政人员出访,杜绝无明确公务目的、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重复性出访,不得安排与本职工作无关或应由下级和专业人员执行的任务。严禁携带配偶子女同行。
2018年度执行因公赴台任务未提交出访报告者不得申报2019年度计划。
二、计划申报的具体要求和说明。
1.各单位申报的赴台计划包括在豫对台交流活动和赴台交流项目(有赴台交流生的学院注意:要有相应的邀请台湾学生来豫活动的项目,双方交流必须对等,否则省台办将不予以审批)。申报团组计划应明确团长姓名、职务职称,出访任务要真实具体,人员少而精。出访团组总人数不得超过6人,出访时间不超过6天5晚(均包含抵离境时间)。
2.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实行预算管理(费用标准见附件3),无明确经费来源的计划无效。
三、材料报送
1.各出访团组务必认真详实填写相应的报名表及汇总表(见附件),报所在单位审核、汇总,由本单位领导(各学院需书记、院长双签;行政科研部门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核签字盖章。
2.请各单位于2019年1月14日上午12点前将汇总材料和电子文档拷贝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行政办公楼A205)
教师交流负责人 罗艳伟 电话:0371-67756029
学生交流负责人 周 媛 电话:0371-67756687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