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组织的推荐委员会评选,确定刘保国同志为我校2018年度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现对该同志予以公示,公示时间截止至2018年10月10日17:00。如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反映到学校纪委(监察处)和人事处。
人事处:67756898
纪委(监察处):67756977
人事处 纪委(监察处)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