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河南工业大学关于教师本专科教学质量评价的指导意见》(校政教【2017】53号)的规定,我校对2017-2018学年承担本专科教学任务的全体教师进行全面教学评价。现将评价结果优秀人员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18年9月6日至9月11日。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9月12日前及时以纸质形式反映到学校教务处质量管理科或纪委(监察处)。
质量管理科:67756657纪委(监察处):67756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