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0-01-23 07:40 浏览:
摄影 审校
审核 分类

校内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家卫生健康委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教育厅关于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就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疫情防控。目前,全国多地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我省也已发现确诊病例,疫情存在进一步扩散的风险。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控工作,充分认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作为第一责任人,及时研究部署,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同时指定一名副处级领导作为本单位联络人负责汇总报告疫情。寒假及春节期间,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好值班值守,狠抓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点环节,非必要不举办聚集性活动,切实落实传染病防控各项要求。

二是分类落实防控措施。各学院要通过走访慰问等方式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做好留校学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工作。面向离校学生,通过微信、qq群等网络渠道尽快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尤其是对湖北籍在校生、特别是武汉籍在校生要做到重点关注。

三是注重改善环境卫生。各部门要在春季学期开学前,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全方位改善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春季学期开学后,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做好学生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与报告、隔离和复课等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了解防治知识、提高防范意识,引导师生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四是建立信息报告制度。自1月23日起,根据省教育厅和高新区管委会要求,建立日报告和有事即报制度。机关教辅等单位负责报告本单位职工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各学院负责报告本单位教工和学生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学院情况报党委学工部(联络人:郭少东,联系电话:18623718896,xsc@haut.edu.cn),机关教辅等单位情况报校长办公室(联络人:孙志明,联系电话:18623718863,邮箱xb@haut.edu.cn)。

每天两次(上午8:30前,下午16:00前)报告,突发应急情况随时上报。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日报表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20年1月23日


(责任编辑:张广乐)

  • 附件【防控日报表.docx】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