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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任命处级干部交存护照等出国(境)证件的通知

来源:组织部 2019-12-16 12:3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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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按照学校有关护照等出国(境)证件的管理规定,处级以上干部需向党委组织部交存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出国(境)证件,以便统一保管和管理。

凡依《关于刘勇等69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校党发[2019]103号)新任处级干部请于12月20日前将以上证件交至行政楼A416办公室。

联系人:王晓宇

联系电话:67756879


党委组织部
2019年12月16日

(责任编辑:包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