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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中国成立70周年“突出贡献教育人物”宣传推介活动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2019-08-13 11:5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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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新中国成立70周年“突出贡献教育人物”宣传推介活动的通知》(教师[2019]5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推介名额

全省共推荐产生10名“突出贡献教育人物”。

二、推荐范围和条件

推荐范围:新中国成立70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在全省教育系统内为推动教育发展作出杰出贡献、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示范引领作用突出、获得过国家级荣誉称号的学校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推荐人选基本条件:政治素质过硬,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教育方针,拥护改革开放,坚持正确改革方向;新中国成立70年来,大胆理论创新,勇于实践探索,为引领教育思想观念和教育体制机制变革,推动教育事业发展作出杰出贡献。

三、有关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推荐范围和推荐人选基本条件,全面梳理本单位新中国成立70年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为推动全省教育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推荐人选,并将有关工作情况、《“突出贡献教育人物”推荐人选初审表》(见附件,一式五份)和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材料,以党委或相应党组织的名义报送。先进事迹材料要求突出功绩、提炼贡献、表述准确、文字精炼,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

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请于8月15日下午15:00-17:30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莲花街校区办公楼A313房间),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联系人:吴国清

联系方式:0371-67756896、18623719982

邮箱:rsk@haut.edu.cn

附件:《关于开展新中国成立70周年“突出贡献教育人物”宣传推介活动的通知》(教师[2019]559号)

人事处、党委宣传部
2019年8月13日

(责任编辑:g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