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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来源: 2019-01-11 17:4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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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安全事故隐患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的通知》(教办〔2019〕3号)、《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教办安全〔2019〕4号)的文件要求,学校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切实防范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各单位首先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隐患立行立改,下学期开学后学校对各单位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另外,寒假临近,各单位结合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安排

1、各单位认真学习相关文件(附件1)精神,制定本单位实验室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

2、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工作方案、结合学校2018年12月20 号“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中的各项具体要求,继续进行隐患排查、整治。安全检查项目的具体指标可参考《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2)。高度关注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

3、建立本单位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台账(附件3),存档备查。

4、高度重视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做到真查、真改,确保安全措施得到落实。排查整治过程中不得消极推诿,不得在本单位未尽力整改的情况下将所有发现问题直接推给学校解决。

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

1、各单位对实验室的水、电、门窗在放假前要进行全面检查。暂不使用的实验室要断水断电、贴封条封闭。

2、各单位统计假期使用的实验室,明确安全责任人(责任人必须为我校在编教职工,若责任人变更,单位需与新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填写寒假期间实验室使用统计表(附件4)。学生使用实验室需有教师现场监管。

3、寒假期间,各单位要安排人员对实验室进行巡查,防火防盗、防止水管冻裂等,做好巡查记录。

三、材料报送

1、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方案、2018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总结请于2019年1月15日下班前上报。

2、寒假期间实验室使用统计表请于2019年1月18日前上报。

3、报送地点为行政楼B317房间;联系人:许老师,电话18623716905;纸质材料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xusu@haut.edu.cn

实验室管理处

2019-1-11

(责任编辑:李国仓)